2021年5月26日,青岛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青岛国际机场集团原董事长焦永泉等4人受贿案。机场焦永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至2019年,原董余万元被告人焦永泉分别同被告人王勇、事长审理受贿张正民、人受王喜胜共谋,贿案利用担任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公开董事长职务上的被控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青岛泉亲属就业调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机场焦永单独或指使王勇、原董余万元张正民、事长审理受贿王喜胜索取、人受收受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贿案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300余万元。公开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焦永泉、王勇、张正民、王喜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四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总台记者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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