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出新规 这一政策意味着什么?

[休闲] 时间:2024-05-08 14:12: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41次

原标题: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出新规 这一政策意味着什么?

近日,权益财政部、性投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资经征收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提出2022年1月1日起,得个得税持有股权、出新策意股票、规政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权益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下称“独资合伙企业”),性投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资经征收专家认为这一政策的得个得税出台有利于堵住税收流失漏洞,维护税收公平和严肃性。出新策意

公告要求,规政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权益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性投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资经征收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公告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现就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独资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独资合伙企业应自持有上述权益性投资之日起30日内,主动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公告实施前独资合伙企业已持有权益性投资的,应当在2022年1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的情况。税务机关接到核定征收独资合伙企业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调整其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三、各级财政、税务部门应做好服务辅导工作,积极引导独资合伙企业建立健全账簿、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如实申报纳税。独资合伙企业未如实报送持有权益性投资情况的,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文娱行业高收入者偷逃税的新闻引起广泛关注。根据此前报道,网络直播行业偷逃税的主要手段有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来降低税负以及滥用核定征收和地方税收优惠降低税负等方式。

所谓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来降低税负,即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在内的综合所得收入转换为经营所得或股权投资所得,前者适用最高税率为45%,高于后者的35%。最终还可以以核定征税方式大幅降低税负,从而实现逃税偷税的目的。

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我国税法规定核定征收的初衷是为了简化手续,降低征管成本,但在实践中却被一些网络主播通过成立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利用核定征收方式来大幅度降低税负。此外,还有一些地方为了招商引资实施税收优惠政策,被一些群体滥用。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在接受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有利于堵住税收流失漏洞和企业规范管理。

(王旭)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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