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发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 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知识] 时间:2024-05-02 20:56:5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82次

原标题:广东发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 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7月29日,广东供养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规定》(下称《规定》)。发布据悉,特困《规定》已经2022年5月19日十三届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人员入社将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救助将特

《规定》指出,困人本省户籍无劳动能力、员救养工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助供作纳展规抚养、发划扶养义务人,广东供养工作规定或者其法定赡养、发布抚养、特困扶养义务人无赡养、人员入社抚养、救助将特扶养能力的困人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措施。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

在办理程序方面,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查询核对。符合认定标准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入户调查核实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提出初审意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面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初审材料,核实民主评议结果,并按照不低于受理申请数3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在救助供养内容方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主要包括提供基本生活条件、提供基本照料、资助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提供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等。《规定》提到,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特困人员提供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社会工作服务。(杨政芳)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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