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综合] 时间:2024-04-29 21:37: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31次

       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获悉,山东省食11月30日,品安山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条起施该《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例年这是月日山东省在新发展阶段出台的一部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从田头到餐桌全链条守护“舌尖安全”。山东省食

  完善监管工作机制

  推动形成合力

       发布会上,品安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全条起施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黄庆峰介绍,例年《条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月日推动形成合力。山东省食进一步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品安健全生产经营者负责、全条起施部门监管、例年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月日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明确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

       《条例》鼓励社会组织、行业组织、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发挥作用,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对食用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做好衔接,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做好衔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等的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管理活动,适用《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

  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

  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此次《条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从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办理、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追溯、食品添加剂使用、相关凭证保存等方面补充细化相关规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

       《条例》对生产投料记录、连续停产歇业、委托生产、散装食品销售、临期以及超期食品处置、连锁经营企业门店台账建立、自动制售设备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和配送等相关内容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加强对学校、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管理、加工制作过程网络展示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供餐单位即时加工制作、当餐分装配送。

  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

  推动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

       《条例》要求农业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协作机制,开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信息协查、信息通报和反馈等工作。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条例》规范了食用农产品批发,要求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记录制度。同时,还鼓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增强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能力,为农民销售自产食用农产品提供便利。

  强化网络食品经营监管

  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条例》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备案管理、主体责任、配合检查义务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公示、经营环境、食品配送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还明确了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义务。

       为了有效支撑食品安全监管,《条例》注重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建设,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体系,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以及根据监测和评估结果采取的处置措施作了明确规定。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以及相关要求进行了明确。强化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

       《条例》还从执法队伍建设、信用监管、信息化追溯、执法协作、应急处置、责任约谈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监管措施。要求建立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如实记录相关信用信息。健全食品安全追溯管理制度,明确实行信息化追溯管理的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品种,并向社会公布。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等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情形实施责任约谈。

  一部综合性的食安地方法规

  从田头到餐桌全链条守护“舌尖安全”

       “为统筹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有必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发布会上,山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强说。

       据介绍,多年来,山东省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建设,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是,在食品安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方面,随着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食品行业出现了一些新业态、新领域,食品安全在监管上存在空白和盲区,如自动制售设备经营、网络直播带货等,迫切需要从法治层面予以规范;另一方面,食品安全工作专业性强、关联性广、地域特色突出,但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对部分事项规定比较原则,需要结合山东省实际进行细化补充。另外,近年来山东省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需要总结上升为制度规范。

       山东是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出台《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食安山东”建设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重要文件。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蔡福安介绍说,全省大力推进“食安山东”建设,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食品和主要农产品整体合格率均在98%以上,山东省连续九年在国家食品安全评议考核中荣获A级等次,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工作中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解决。

       “《条例》进一步突出了主体责任、细化了法律义务,符合山东食品安全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蔡福安表示,《条例》是山东省在新发展阶段出台的一部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地方法规,是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据。《条例》的颁布实施,将为提升山东省食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蔡福安表示,为统筹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下一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形成食品安全共治合力。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餐饮服务、网络食品经营监管,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

       此外,山东将形成部门监管合力,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农业农村、畜牧等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协作,强化信用管理、智慧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食安山东”品牌建设,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山东省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新需求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责任编辑:时尚)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