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抚养费 乐东法院执行和解化解纠纷

[探索] 时间:2024-04-29 01:11:1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75次

原标题:被执行人拒不支付抚养费 乐东法院执行和解化解纠纷

新海南客户端、被执南海网、行人行和南国都市报9月17日消息(记者 张宏波 通讯员 郭仁文)近日,拒不解化解纠乐东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及执行局巧用执行和解化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支付被执行人拒不支付345600元抚养费,抚养费乐纷在乐东法院耐心执行调解后,东法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院执

该案系一起抚养费纠纷,被执申请执行人林某宇、行人行和林某宏因本案纠纷于2019年1月29日向法院起诉,拒不解化解纠乐东法院于2019年5月31日作出判决,支付判令被执行人张某一次性给付申请执行人林某宇、抚养费乐纷林某宏抚养费共计345600元。东法被执行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院执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6日驳回了被执行人张某的被执上诉请求,维持乐东法院的判决。但张某并未履行自己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林某宇、林某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进行调查及核实,均未能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未能查询到足额的住房公积金,案件陷入了僵局。

在这样的情况下,承办法官决定先与被执行人张某联系,向其释明如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债务,将要承担的一系列法律后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先向申请执行人林某宇、林某宏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50000元,申请执行人同意撤回本案的执行申请。(张宏波 郭仁文)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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