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首部“小切口”立法出台 聚焦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

[探索] 时间:2024-05-02 14:01: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77次
陕西网讯(记者 孙倩)11月26日下午,小切口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陕西首部会议通过了《陕西省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规定》,立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出台这标志着陕西省首部“小切口”立法出台。聚焦

据了解,防灾今年以来受持续强降雨影响,避险全省有104个县区、安全813.54万人次受灾,转移因灾死亡失踪51人,小切口其中部分死亡失踪人员属于未按要求及时转移或转移后又擅自返回撤出区域的陕西首部

“现有法律法规对防灾减灾各个环节有所规定,立法但针对面临灾害威胁,出台如何有效组织受灾害威胁人员转移避险规定不够具体,聚焦对不按照要求转移避险或转移后又擅自返回撤出区域的防灾处置措施缺乏具体规定。”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何少林介绍,为依法做好受灾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专门就规范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工作,制定一个《规定》很有必要。

该《规定》共九条,除第一条立法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九条施行日期外,其他六条主要对防灾避险人员安全转移的预案、启动、撤离、安置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其中,对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绝转移的,或者在紧急情况解除前,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的人员,《规定》明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规定》同时对就地安置的转移避险人员基本生活保障、避险场所管理,异地安置组织协调和接受地人民政府职责,紧急情况解除后组织被转移人员安全返回、做好灾后安置以及转移安置费用作了规定。明确转移安置费用,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确有困难的,由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予以补助。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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