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职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至11月20日,严禁注册“双重学籍”

[知识] 时间:2024-04-18 04:06: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15次

原标题:海南中职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至11月20日,双重学籍严禁注册“双重学籍”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南海网、中职至月南国都市报9月14日消息(记者 黄婷)海南省教育厅近日出台文件,新生学籍就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秋季学籍和资助管理工作提出八条措施。电注据了解,册截册各校在新生入学2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职学籍系统)为其建立电子档案。日严中等职业学校新生秋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11月20日,禁注春季学籍电子注册截止日期为当年4月20日。双重学籍省教育厅指出,海南严禁注册“双重学籍”。中职至月

海南省教育厅指出,新生学籍深入实施“阳光招生。秋季海南省考试局网站(//ea.hainan.gov.cn/)为省级招生信息公开官方网站。电注各市县、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职责,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强化“六个严禁”,及时向社会明确告知学校信息、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收费标准、招生工作进展等信息。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实行省中招录取系统录取和注册入学两种办法,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五年一贯制培养试点项目统一在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录取;普通学制学生录取,按各中等职业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到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同时,清查办学资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年检制度,每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各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特别是海口市、三亚市教育局)要通过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并结合线下审查,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年检并公示。对年检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学校,缩减其招生计划,暂停新生学籍注册,直至停止招生;对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办学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职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及时注册和维护中职学生学籍信息。在毕业学生离校前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中职学籍系统为其办理毕业手续,同时在办理毕业手续之前,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资助信息填报。

另外,严禁注册“双重学籍”。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其在未完成义务教育之前,严禁中职学校为其注册中职学籍。中职学籍系统与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义务教育阶段学籍信息重复的在读学生人数不纳入中职招生和在校生人数统计范围、不纳入中职学生资助预算资金的测算基数。严禁在中职学籍系统为普通高中、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在籍学生注册学籍。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严格把好资助申请关,严格核查资助名单,期通报数据质量情况。省教育厅将每年通报各市县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中职学籍和资助数据年度质量情况。各中职学校学籍和资助数据年度质量情况将纳入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遴选以及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转移支付的重要考量因素。

省教育厅强调,对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注册“双重学籍”、不及时维护中职学籍和资助系统数据等行为,对套取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或中职资助资金的组织和个人,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市县各学校招生、学籍与资助管理工作进行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有关问题线索将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规处置。(黄婷)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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