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

[热点] 时间:2024-05-04 11:27:4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87次

  “我们是扶沟防控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现在是县人疫情防控期间,为确保你的民检身体健康,今天采用远程提审的察院方式对你进行讯问,并向你告知相关法律权利与义务,疫情你听明白了吗?”2月28日,办案扶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邹婧、工作检察官助理李鑫在该院远程提审室利用远程提讯系统,扶沟防控依法对羁押在扶沟县看守所涉嫌玩忽职守、县人受贿罪的民检犯罪嫌疑人胡某进行“隔空”讯问。

  讯问过程中,察院检察官严格按照刑诉法的疫情规定告知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权利和义务,随后对胡某涉嫌玩忽职守、办案受贿的工作犯罪事实通过视频对话进行了讯问并如实记录,针对关键证据进行了认真核实。扶沟防控讯问中,检察官既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胡某的供述和辩解,又对其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并向其详尽解释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充分、确实的证据面前,胡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且认罪悔罪。通过和胡某律师视频连线,在其见证下,胡某远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承办检察官还对犯罪嫌疑人胡某人进行了法治教育。

  提审前由法警队队长赵孟丽、副队长高伏来将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委托辩护人告知书等需要送达的文书交给看守所民警,让他们转交给犯罪嫌颖人。提审现场,检察官和犯罪嫌疑人通过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进行远程对话,前方屏幕实时传输双方画面,检察官讯问时通过电脑实时记录,并制作电子笔录,讯问结束后,检察官通过远程提审办案系统直接打印,由看守所民警远程接收打印好的笔录,交给犯罪嫌疑人阅读后签字确认并摁指印。远程提讯系统让承办检察官“足不出院”就对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面对面”进行讯问,整个提审过程依法高效,既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又消除了人员聚集可能引发的安全问题,有效提升了检察机关的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据了解,在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下,扶沟县检察院认真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及省高法、省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要求,院刑检部门与信息部门、法警队密切配合协作,探索优质、高效、安全的办案新模式,充分利用“三远一网”等智慧检务平台,依法履职办案,实现远程送达、远程提审、远程庭审常态化,确保防疫期间检察业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当日,该院共通过远程提讯系统提审了3案5人,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与办案工作两不误。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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