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威信县“5.0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曝光警示录

[知识] 时间:2024-04-27 23:19: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83次

  2020年5月9日.09昭通市威信县境内玉高线K7+700M处发生一起造成3人死亡、云南1人受伤的威信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县较昭通市人民政府成立昭通市威信县“5·0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大道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通事现将事故深度调查及追责情况曝光警示如下:

  一、故曝光事故调查情况

  2020年5月8日,示录驾驶人孙某驾驶贵C号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在重庆国顺建材有限公司镇雄分公司(镇雄县塘房镇)载38.61吨粉煤灰准备运往威信县罗布镇黑龙村中铁十九局一工区搅拌站.095月8日18时许在镇雄县赤水源镇洗白村杨家湾老猪脚餐馆处搭乘驾驶人沈某往威信县高田方向行驶,云南5月9日凌晨2时23分许直接通过威信超限检测站,威信5月9日凌晨3时许在威信县扎西镇石龙办事处海营沟路段,县较因驾驶人孙某疲劳想睡觉,大道由沈某换孙某驾驶贵C号车,通事并由同行的故曝光另一辆车上熟悉行车线路的乘车人(同时为货运业务联系人)李某来指导驾车。4时40分当车行驶至高田乡鱼井下坪路段处时,由南往北转半径为23米的左弯,车辆向右翻下垂直高度16.8米的山坡,车身与车上罐体分离,罐体压塌村民张某的住房,造成车辆严重受损,以及张某的房屋受损、事故地点公路东侧树木、公路沿线电缆线、电线杆、公路7个防护墩及路面受损,乘车人孙某、李某和村民张某现场死亡,驾驶人沈某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原因分析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沈某违法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且严重超载(超过核载质量146%)的车辆上路行使。

  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未认真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遵义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遵义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等安全管理状况失察漏管,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车辆驾驶人未经培训上岗和事故车辆及驾驶人处于脱管和失控,以及事故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等问题。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车辆驾驶人未经培训临时上岗、事故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处于脱管和失控状态和事故车辆在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情况下上路行驶。驾驶人沈某在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对驾驶车辆和路况不熟悉的情况下,盲目驾驶车辆。刘某作为事故车辆的投资者和经营者,未履行与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签订《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责任书》的安全管理责任,仅安排其妻弟李某负责联系货运业务,未履行对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致使李某随意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对车况和路况不熟悉的驾驶人驾驶车辆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上路行驶。威信超限检测站未认真执行“四班三运转”和24小时不间断上班制度规定,事故发生当日凌晨1时以后只安排2名执法人员在岗值班(每个检测值班室只有1名执法人员),检测执法人员不能满足执法工作要求,致使超限事故车辆经检测站而没有进行检测和卸载。威信县公路分局未及时制止和纠正威信超限检测站不按“四班三运转”和24小时不间断上班制度的行为,致使检测站执法人员不能满足执法要求和履行超限检测执法职责不到位。威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班子不健全,警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公路联合治超执法工作需要。威信县交通运输局对公路治超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超限检测站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威信县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威信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研究和解决威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领导班子不健全、警力严重不足等问题,严重制约交通安全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和无法适应威信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在指导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公路治超工作职责有差距。

  三、相关责任人追究情况

  驾驶人沈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处50万元行政处罚罚款。对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处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四十行政处罚罚款。撤销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负责人付某某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撤销重庆隆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安全员罗某某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对事故车辆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刘某某处7万元行政处罚罚款。给予威信超限检测站镇雄县至威信县方向检测室值班人员徐某警告处分。给予威信公路分局大落脚超限检测站站长王某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威信公路分局分管公路超限治理工作的负责人(工会主席)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威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威信县公安局作书面检查。责令威信县交通运输局向威信县人民政府作书面检查。责令威信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向威信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威信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向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四、警示教育

  该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威信县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方面、机构队伍建设方面、在抓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威信县人民政府要深刻吸取该事故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监管力量不足、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执法机制不健全和履行治理职责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指导督促各负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和措施,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威信县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公路、路政、运政等各负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特别是要突出抓好联合执法机制和长效机制建设,全面开展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三)昭通公路局要加强各县市区超限检测站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认真研究解决超限检测站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其依法开展超限检测工作提供保障。

  云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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