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消费券用了吗? @昆明市民 消费券有效期到5月31日

[探索] 时间:2024-05-06 23:24: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95次

  日前,费券费券昆明市委、用昆有效月日市政府近期采取“政府为居民消费买单”的明市民消方式,对受疫情冲击较为严重的费券费券餐饮、旅游住宿、用昆有效月日体育等领域发放消费券促进消费,明市民消广大市民纷纷报名踊跃参与,费券费券持券消费,用昆有效月日消费人气聚焦。明市民消

  为帮助广大市民正确使用消费券,费券费券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用昆有效月日应遵守消费券使用规则,明市民消不可转让,费券费券不要购买使用。用昆有效月日

  首先要注意使用方式。明市民消此次消费券主要包括旅游消费券、餐饮消费券、体育消费券、困难群体消费券、工会会员消费券5大类。消费者获取消费券后,可按种类分别在报名成功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体店)进行消费,消费券仅供到店消费使用。所有种类消费券不设最低消费门槛,可直接当现金券一次性使用,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部分,消费券自动生效,抵价相应金额。结算时,持券市民出示消费券二维码即可抵减消费金额。

  其次要遵守使用规则。依据《昆明市发放消费券实施方案》,本次消费券摇号发放,不可提现、不设找补、不可转让。发券采取了动态二维码技术,以防止截图、拍照二维码给其他人员使用,广大消费者应遵守使用规则,不要购买使用,谨防上当受骗,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避免给不法分子利用消费券进行套利等违法行为提供可乘之机。

  再次要注意使用范围。参与活动的商家在店内粘贴市政府统一发放的活动标识,消费者应注意识别:绿色标识的商家可使用“旅游消费券”,红色标识的商家可使用“餐饮消费券”,橙色标识的商家可使用“体育消费券”。除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外,如有其他企业、银行活动消费券可与此券叠加使用,抵扣后消费金额可通过龙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卡、现金等方式支付,广大消费者可关注相关活动,积极参与,结账时注意仔细查看消费券使用情况。

  还要注意使用期限。持券市民需在消费券有效期内(即2020年5月31日前)使用,逾期作废。每笔消费限用一份消费券,请广大消费者合理安排消费时间,以免因错过使用期限而造成消费券的浪费。

  最后注意依法维权。使用消费券消费后,消费者也应主动索要发票、小票等消费凭证,以备维权之需。如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首先应与商家协商和解,和解不成则应注意并保留好相关消费证据,再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云南网记者 浦美玲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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