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实施范围 延长缓缴期限

[综合] 时间:2024-04-29 00:09: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60次

原标题:海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大实施范围 延长缓缴期限

新海南客户端、海南缓缴南海网、省阶社会施范南国都市报6月13日消息(记者 谭琦)记者从海南省社保中心获悉,段性大实日前海南在落实特困行业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保险失业保险费、费政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政策的策扩长缓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围延延长缓缴期限。缴期

日前,海南缓缴海南针对餐饮、省阶社会施范零售、段性大实旅游、保险民航、费政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原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策扩长缓近日,围延海南进一步扩大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新增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医疗制造业等17个困难行业。相关行业中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2年年底(已缴纳2022年6月三项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可申请退费)。其中,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工伤、失业保险费延长缓缴至2023年5月,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受到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实施期限为2022年6月至2022年年底(已缴纳2022年6月三项社保费的参保单位可申请退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参保单位申请缓缴实行承诺制,申请时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缓缴前1个自然月处于亏损状态或前3个自然月累计亏损;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缓缴期满可及时补齐三项社保费。新开办企业可自参保当月起申请缓缴,企业行业类型变更为上述行业的,可自变更当月起申请缓缴,严重失信企业不纳入缓缴三项社保费范围。

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可按照“承诺+备案”的方式,从2022年6月起,每月1日至15日申请当月及以后月份的三项社保费。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1月底前补缴到位,税务部门应及时提醒企业补缴。参保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三项社保费,税务部门应及时征收。企业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的三项社保费,相关部门按照注销流程及时办理。

申请缓缴具体流程:

(一)线上或线下申请。参保单位登录海南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nsbyb.hainan.gov.cn/),通过“单位申请缓缴社保费”模块提交缓缴申请,或者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填报《海南省扩大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备案申报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并对有关情况做出承诺。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参保单位报送的《备案表》填报无误后予以备案,并及时为其办理三项社保费缓缴业务。2022年6月至12月每月月底前,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办理三项社保费缓缴业务参保单位提交的《备案表》电子版报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件作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留存。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省税务部门做好数据比对工作,于次月5日前将政策落实情况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谭琦)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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