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案说法|买的二手车是全损车 能解除合同要回购车款吗?

[时尚] 时间:2024-04-30 08:42: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8次

原标题:探案说法|买的探案二手车是全损车 能解除合同要回购车款吗?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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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时,车行承诺车辆无事故、无泡水,可消费者用一段时间却发现车辆是事故车……”此类纠纷时有发生。针对鱼龙混杂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消费者在购买二手车时,该如何避免踩坑,减少类似纠纷呢?12月10日,新海南客户端记者采访了法律人士,从不同角度给消费者提出建议和提醒。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天宇

案例:20多万的二手车竟是全损车辆

买车本是一件开心事,可山东的王某却因购买了“问题”二手车遇上闹心事。

2019年8月2日,王某经朋友介绍与相某达成口头协议,从相某处购买其名下的一辆小型汽车,双方约定价格为217200元,王某支付首付款后,并在银行办理分期将车开走。王某在查验该车辆时,相某及介绍人承诺该车仅左边有过剐蹭,没有其他严重事故,随后王某在驾驶该车辆时,发现有严重故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查询,该车为全损车辆。王某找到相某多次调解均未果后,一气之下将相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的购车买卖合同,返还购车款、鉴定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但相某辩称,该车辆交付的时候并非存在安全隐患,也并非无法使用;涉案车辆也并非全损车辆。

不过,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王某与相某达成的口头车辆买卖合同;相某向王某返还购车款20万余元,并赔偿王某经济损失、鉴定费等费用。相某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业内:二手车交易不规范、不诚信致纠纷频发

事实上,二手车买卖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去年6月份,海口市民王先生的堂弟在海口某二手车行看中了一辆小汽车,经过试驾后,堂弟觉得车的性能不错,王先生就支付了8.6万元购买了这辆二手车。

可没过几天,车辆出现不能启动的情况,送去修理时,修理厂师傅称该车泡过水。

他们找到车行后,对方同意退款,但却一拖再拖,最后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下,王先生才拿到8.6元万元的购车款。

这并不是个例,海口的唐女士2019年花了12.9万元购买了一辆轿车。使用一年多后,因车辆时常发生故障,唐女士萌生了将这辆二手车卖掉换车的想法。然而几家车行检测后均表示,该车为事故车辆,不予回购。唐女士一头雾水,“《二手车销售协议》上明明写着:保证车辆无事故、无泡水,为何检测出来车子是事故车?”

唐女士找到车行后,车行表示可原价退款。但唐女士不愿接受原价退款,因为除还了19个月的贷款外,车子隔三岔五老出毛病,仅修车就花费数千元。最后,在市场监管部门的调解下,车行以14万元价格回购车辆。

上述两起案件的当事人是幸运的,在有关部门介入下,还能要回购车款。但记者12月10日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因购买二手车产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案件也不少。

为什么二手车行业乱呢?一位长期从事二手车销售的赵先生称,二手车交易不规范、不诚信、信息不透明等,会导致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没有二手车购买经验的消费者很容易被市场上的低价二手车迷惑,以为价格低捡到了便宜,实则容易掉进一些不良商家设置的陷阱。

律师解读:

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回购车款?

针对二手车交易中容易引发的纠纷,什么情况下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要回购车款?海南先国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丽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项:“有法律明文规定的其他合同解除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之规定,出卖人违反质量瑕疵担保义务构成根本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王丽表示,出卖人的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又称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出卖人应当保证交付买受人的标的物符合法定或约定的品质、价值和效用。买卖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出卖人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其最基本的义务。买受人支付约定的价金的目的是取得符合约定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如果标的物存在质量瑕疵,则有违等价有偿原则,不符合合同目的,有损合同正义和有违诚信原则。

王丽称,“不能实现合同目”是构成根本违约的法理基础,关于构成根本违约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构成根本违约属于法定解除事由,故当事人享有法定解除权,《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合同自享有解除权的合同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解除。关于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认定出卖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王丽表示,司法实务中,认定出卖人承担物的瑕疵担保责任需具备五个要件:一是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二是该瑕疵在合同成立时已存在,且在合同履行时仍未消除。三是买受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标的物具有质量瑕疵。四是买受人需在一定期限内及时履行质量检验和瑕疵通知义务。五是不以出卖人具有过错作为要件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的设立基于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不考虑出卖人是否具有过错。

遇到此类纠纷消费者该怎么做?

二手车买卖纠纷时有发生,王丽表示,消费者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尽量减少纠纷的产生。

一、购车前,双方签署的购车合同需尽可能约定详细,卖方需核查清楚车辆瑕疵并约定明确,对于车辆交付的现状需尽可能详尽。对于车辆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对应的违约责任也应约定明确,避免产生纠纷时没有主张的合同依据。同时,购车人也需尽可能查询拟购买车辆的维修记录、保养记录、行驶公里数、违章记录、是否为全损车辆等信息。

二、购车时,买卖双方均应认真检查车辆的现状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如与合同约定不一致需当场提出异议或拒绝签署合同、拒绝验收车辆,要求更改合同约定或更换车辆。

三、如购车后才发现该车辆存在重大瑕疵,购车人应停止驾驶车辆,保持现状向出卖人主张权利,如购车为个人、家庭使用的还可以寻求12315的帮助。(王天宇)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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