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批建设十大知识产权示范区

[休闲] 时间:2024-05-06 21:33: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97次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中评社 陆文煜摄)
  中评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陆文煜)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4日上午举行2022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新闻发布会。知识知识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表示,产权产权首批择优选定天津市滨海新区,局首上海市浦东新区,批建江苏省南京市、设大示范苏州市,知识知识浙江省杭州市、产权产权宁波市,局首安徽省合肥市,批建广东省广州市、设大示范深圳市,知识知识四川省成都市共10个城市(地区)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产权产权  记者提问,局首据瞭解,批建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启动了首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设大示范遴选工作,请简要介绍一下保护示范区的建设意义,以及目前首批示范区的建设进展情况。  胡文辉表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高标准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有助于整体提升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支撑高质量发展。  胡文辉谈到,首批示范区遴选启动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和中国贸促会,共7个部门从64个推荐城市(地区)中,择优选定天津市滨海新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江苏省南京市、苏州市,浙江省杭州市、宁波市,安徽省合肥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四川省成都市共10个城市(地区)开展建设。总体来看,上述城市(地区)在探索制度创新、织密保护网络、创新监管模式、深化执法协作、强化风险防控等方面大胆创新、因地制宜,争创知识产权保护创新举措试验田。  胡文辉指出,为强化政策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共同研究了20余条示范区支持政策清单,具体包括支持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设、支持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联系点和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办案点、支持开展专利申请集中审查、支持设立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直通车”等,并且仍在持续丰富相关支持政策,鼓励示范区先行先试,迈开步子,大胆创新。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整体规划,加强对首批示范区建设的指导力度,建立“有进有退”的工作机制,动态把控示范创建效果,及时总结提炼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带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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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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