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溧阳男子私藏土枪多年不上交 被追究刑事责任

[休闲] 时间:2024-04-29 22:35: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39次

  在常州溧阳,常州藏土一名男子将他父亲遗留下来的溧阳两支枪,私藏在家里不上缴,男私年结果触犯刑法,枪多被追究刑事责任。上交事责

老父亲遗留两把土枪 男子私藏多年不上交 直到被人举报

  这两把枪就是被追被告人缪某私藏的。11月27日,究刑缪某因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常州藏土被提起公诉。溧阳现年58岁的男私年缪某是溧阳市上兴镇人。根据他的枪多供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上交事责他的被追老父亲还在世时,自制了这两把土枪,究刑并用这两把枪发射火药和铁沙打猎。常州藏土

  后来,随着枪支被严格管控,缪某和他的老父亲就再也没有使用过土枪。2009年2月,缪某的父亲去世后,家人清理遗物时,将这两把枪交给缪某保管。于是,缪某将两把枪放到自己家中。这些年,公安机关开展缉枪治爆工作,缪某也没有想到主动上交。直到今年5月被人举报,当地派出所民警上门查获。

老父亲遗留两把土枪 男子私藏多年不上交 直到被人举报

  直到站在被告席上,缪某还认为,这两把老旧的土枪放在家里,谁也没有使用,所以也就不用上交。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缪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其行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

老父亲遗留两把土枪 男子私藏多年不上交 直到被人举报

  溧阳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金灿指出,非法持有枪支是指明知枪支而非法持有,只要持有就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是具有很大的危害性和社会隐患,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安全。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将择日宣判。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董路 胡超 常州台/夏红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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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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