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打赏”女主播 家长:平台愿退还“打赏”款

[焦点] 时间:2024-05-08 14:56: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94次

  家长:平台愿退还“打赏”款

  成都11岁男孩小伟在爱奇艺App观看直播时,打赏为“打赏”女主播,岁男3天内花掉了爷爷4万元退休金。孩女还款2月26日,主播华西都市报、家长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平台爱奇艺平台已联系到家长核实情况,愿退如情况属实,打赏愿为家长办理退款。岁男

  家住成都都江堰的孩女还款李爷爷,已退休在家,主播11岁的家长孙子,从小由老两口带着长大。平台

  1月28日早上,愿退李爷爷前往银行取钱时,打赏发现卡里近4万元的退休金“不翼而飞”,只剩下了600元钱。

  “我赶紧找银行把流水打出来,原来都支付给了一个叫爱奇艺的公司。”他回家一问,原来是孙子在爱奇艺App上玩游戏看直播,把4万元都充值成了“奇豆”,用来打赏给了多个女主播。

  “微信和支付宝是女儿帮我绑的,平时点下外卖、网购一下。”他说,孙子平时不问家里要钱,就喜欢玩手机,并且知道支付密码。

  李爷爷提供的银行流水单、支付宝账单显示,仅1月26日至28日,他的账户就有54笔消费,均是购买爱奇艺“奇豆”,最大一笔发生在28日早上8时许,消费一万元。

  记者在爱奇艺App登录小伟的账户发现,系统推送消息显示,他已在爱奇艺直播消费3.3万元。

  事发后,小伟也向家里人坦承,钱都被他用来打游戏、打赏主播了。

  26日,小伟的家长告诉记者,爱奇艺平台已联系到他们,并告知可以办理申请退款,但需要提供包括未成年人户口本页面、相关支付凭证、未成年人陈述具体情况的自述视频等资料。

  孩子实施的合同行为家长可以主张无效

  太琨律(成都)四川琨爵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界平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总则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他认为,在本事件中,11岁的小伟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合同行为,如果和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或同意,家长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所以,如果家长能够证明确系小伟进行了充值4万元消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4万元。

  当然,爱奇艺方也可以家长没有尽到完全的监护责任,存在一定过错,向家长主张因小伟的行为所导致的相应损失。

  (文中李爷爷、小伟系化名)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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