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首份!双阳法院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娱乐] 时间:2024-04-29 18:19: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97次

原标题:吉林省首份!吉林双阳法院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年1月4日,省首双阳区人民法院向两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份双这是阳法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的全省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两起案件中,出夫产申原告与被告均因各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不和,妻共无法继续生活,同财故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报令同时,吉林两起案件的省首原告均提出对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请求。

新修订的份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离婚诉讼期间,阳法院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出夫产申,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妻共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同财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这一项规定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已经成为离婚案件纠纷的重要组成部分。

案件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其中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内容、时限、要求等,并告知当事人未如实申报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要求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在表中填报真实、全面的财产信息。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往往对对方财产情况难以全面掌握,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项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对查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财产状况,保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公平分割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能够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双阳法院在全省首次试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继发出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在家事审判工作中又一次新的尝试。

今后,双阳法院将坚持以“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着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创新便民、惠民、利民工作举措,扎实推动执法办案稳中有进,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通讯员 张子桐 葛晴 金香君

图片由双阳区人民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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