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女子疫情期间专偷超市米和肉:没有上班失去收入

[百科] 时间:2024-05-02 21:43: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5次

  四川南充一名27岁女子,岁女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疫情有上在城区一家大型超市内盗窃价值几十元的期间去收牛肉、猪肉、专偷米等食物,超市第三次行窃时被超市工作人员当场抓住。米和封面新闻记者获悉,肉没入顺庆区检察院对这名女子作出有罪不诉决定。班失

  经查明,岁女2月8日、疫情有上13日、期间去收17日,专偷这名廖姓女子3次在同一家大型超市行窃。超市廖某声泪俱下,米和“疫情期间没有上班,肉没入失去收入来源,在超市实施了几次盗窃行为。侥幸心理作祟,我不会再犯了”。 审查起诉环节,廖某积极对被盗超市进行赔偿,取得了超市管理人员的谅解。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廖某在超市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虽然数额不大,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廖某因法律意识淡薄实施盗窃行为,盗窃的又是肉、米等日常生活食物,案发后能认罪悔罪,在值班律师见证下,小廖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日前,顺庆区检察院依法对廖某作出构成盗窃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起诉决定,并对其公开宣告。现场宣告时,检察官以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对其释法明理,并结合其犯罪动机、情节对其进行训诫。检察官告知小廖,“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劳而获的想法往往是在《刑法》的目录上游荡,要勤劳工作,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