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娱乐] 时间:2024-04-29 20:42: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69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中国总局做好支持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人民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印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金融支持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金融监管金融救灾建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投放、关于提升灾后恢复重建信贷服务效率、防汛复重积极发挥保险风险分散功能、抗洪多渠道拓展灾后重建资金来源、和灾后恢全面提升灾区金融保障功能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通知

  《通知》要求,中国总局做好支持作加大对受灾情影响较大的人民重点区域各类信贷投放力度,加强道路通讯、银行印农田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修缮重建的金融监管金融救灾建工中长期信贷支持,及时保障农户补植改种的关于农资购买资金需求,助力受灾小微企业、防汛复重个体工商户等群体恢复发展。对承担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任务企业,积极开展银企对接。对受灾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的借款主体,不盲目停贷、抽贷、断贷、压贷,鼓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给予免收罚息、分期优惠支持。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最大限度简化理赔流程和手续,加大预赔付力度,提升保险理赔服务质效。

  《通知》要求,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力度,用好用足新增2350亿元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支持灾区企业利用债券市场募集资金恢复生产经营,支持灾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扩大可贷资金来源。引导保险资金多种形式优先投入灾区优质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灾后重建资金保障机制。加强灾区现金流通、供应状况的监测分析,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着重做好群众生活和救灾所需现金供应。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库资金划拨渠道安全便利的作用,全力保障抗灾救灾应急资金及时拨付。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与各方沟通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做好督促落实,不断提升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质效。

责任编辑:李琳琳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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