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企业IPO审核终止,频现撤回材料为哪般?

[综合] 时间:2024-05-06 18:29:2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9次
7月17日~7月23日当周(下同),家企A股有11家拟IPO或公开发行的审核企业上市审核叫停,沪市主板1家中止,终止主板1家终止撤材料;科创板1家中止,频现2家终止撤材料;深市有2家中止,撤回材料2家终止(撤材料+审核不通过);北交所2家中止。为般截至截稿,家企本月A股已有合计21家拟IPO或公开发行企业宣布终止审核。审核

  4家主动撤回喊停

  具体来看,终止沪市主板当周有一家发行人终止审核,频现为陕西汉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王药业”),撤回材料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科创板有两家发行人终止审核,为般分别为赛卓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赛卓电子”)以及北京康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康美特”),家企保荐机构分别为兴业证券和广发证券。审核

  另外,终止创业板有两家发行人宣告终止审核,分别为北京诺康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诺康达”),和河南光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远新材”),保荐机构分别为中信建投和中信证券。

  需要提出的是,汉王药业、赛卓电子和康美特三家发行人全部因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而终止发行上市审核。

  其中,赛卓电子在于去年12月28日被受理,今年1月15日交易所对其展开首轮问询,且公司已在4月21日完成回复。康美特也较为类似,于3月4日被受理后,3月29日即被首轮问询,公司于6月29日公开关于24个主要问题的回复,不到一个月后,保荐人选择撤回申请。汉王药业则是在3月20日被首轮问询后,至今未有回复,直接选择终止。

  另一家选择主动撤回终止上市的为光远新材。2022年9月9日、深交所对光远新材发出第一轮审核问询函,主要涉及包括创业板定位、行业政策、业绩波动、营业收入等在内的23个主要问题。在2022年12月12和2023年6月16日,深交所又先后对光远新材发出两轮审核问询函。7月18日,因光远新材和其保荐人分别提交了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深交所终止对其的上市审核。

  不同于以上的多家发行人,诺康达则是在第二次上市委会议后,因其未能充分说明业绩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部分客户交易的商业合理性,被深交所认定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而终止。

  因审计机构违规中止IPO

  此外,本周还出现四家发行人、保荐人主动申请中止审核,分别为沪市主板的山东长信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信化学”)、科创板的山东华光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光光电”),以及来自深交所主板的上海森宇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森宇股份”),和来自创业板的山东泰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泰丰智能”)。

  记者注意到,上述四家发行人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全部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在近日,财政部官网披露8份处罚事项决定书中,就有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身影。

  根据官网,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4月,是经财政部批准,由山东正源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总部有关业务部及其烟台分所,山东天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济宁分所、济南分所转制设立的。设立时名称为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7月更名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处罚事项决定书显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对临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临沂城发”)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2021年度期初余额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数据与公司财务账面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且无相关事项调整资料依据。并且,该所在审计调增企业无形资产和其他收益,以及将企业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时依据不充分,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恰当。

  财政部决定给予该所警告、暂停经营业务2个月、没收违法所得90万元并处罚款270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为先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临沂城发部分年度审计的另一家机构,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也被在处罚之列。除了对临沂城发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2020年度期初余额检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审计底稿数据与公司财务账面数据存在重大不一致,且无相关事项调整资料依据外,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还在另一家山东城投平台——莱芜市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莱芜城发”)的审计上出现错误。

  其中包括,其在对莱芜城发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将莱芜城发子公司山东莱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入账的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存货进行了审计调整,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5.51亿元(占年初未分配利润的89%)、调增应收账款5.09亿元、调增存货4210.93万元。以及,在对莱芜城发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莱芜城发与齐鲁财金间无产权实际变动的投资性房地产销售及购入交易进行审计调整,调增其他业务收入3.28亿元,调减其他应收款(齐鲁财金)1.96亿元。

  监管决定,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给予警告、暂停经营业务3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48万元并处罚款444万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注意到,受到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处罚的“拖累”,另有两家北交所公司于本周提交了中止上市申请。

  聚合科技在7月18日公告称,鉴于公司的审计机构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经营业务的处罚,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第五十条所定义的中止审查条件,公司特向北交所申请中止上市审核,北交所于2023年7月17日同意中止审核。

  睿恒数控则是在本月20日公告,因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暂时无法为公司上市业务提供审计服务,根据规定,公司向北交所提交了中止上市申请,北交所于2023年7月19日同意中止审核。

责任编辑:王其霖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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