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一周年,他们这样“为人民代言”

[知识] 时间:2024-04-29 20:42: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72次

原标题: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一周年,人民人民他们这样“为人民代言”

东方网记者刘理8月28日报道:“人民监督员不是监督花瓶。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员制样我为人民代言。度实代”在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一周年之际,施周8月28日上午,年们上海徐汇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项工作成效。人民人民会上,监督人民监督员徐国忠用这一句话,员制样表达了他的度实代履职感受。

在他参与监督听证的施周一起司法救助案中,申请人张某某之子张某硕被他人持钝器敲击头部,年们构成重伤。人民人民事后,监督张某硕花去医药费49万余元,员制样行凶者无经济赔偿能力,申请人张某某一家经济状况和后续医治均陷入困境。

在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和建议下,徐汇检察院综合案件情况,最终向张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并联合徐汇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对张某某实施综合帮扶,帮助张某某一家渡过难关。

张某某深受感动,特地撰写感谢信向徐汇检察院表达谢意。2020年4月,该司法救助案获评最高人民检察院 “优秀国家司法救助案例”。

国家机关倾听人民意见,接受人民监督。2019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被赋予了新的内涵。

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一年以来,徐汇区检察院累计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共2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共计54人次,从监督类别上看,监督公开审查、公开听证18次;监督案件质量评查2次;监督其他类型检察活动2次,成效显著。

徐国忠曾多次参与徐汇检察院的监督活动,对此,他表示,该制度让人民监督员讲真话、建真言,检察官虚心敞开门、听意见,实现检察机关和监督员的良性互动,增强了自己为民代言、依法履职的信心。

目前,在积累实践经验基础上,徐汇区检察院已先后制定了《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公开听证实施细则(试行)》《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检察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风险防控工作规定(试行)》等制度,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良性发展。

徐汇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邱燕表示,下一阶段,徐汇区检察院将继续拓宽监督渠道,丰富监督方式,探索更多具有可操作性的监督方案,使检察机关能够全方位更加深入地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刘理)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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