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签订承保协议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被罚25万元

[焦点] 时间:2024-04-28 07:43:4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6次
7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通过条款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公布的签订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存在着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2019年10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承保的承保财险长春异地货运险业务有40笔业务存在通过签订承保协议改变经备案的保险条款的问题,涉及签单保费286.7万元。协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改变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3号)第二十七条的经备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保险被罚监管决定对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罚款25万元。人保

  同时,市分张海峰作为时任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通过条款应对上述行为负直接责任,签订监管对张海峰处以警告,承保财险长春并罚款4万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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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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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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