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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12人涉黑团伙案宣判

[休闲] 时间:2024-05-04 09:52: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77次

原标题:随州12人涉黑团伙案宣判

(记者周寿江、随州通讯员蒋长顺、人涉安剑)9月14日,黑团伙案从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宣判由安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随州随州许某胜等12人涉黑恶团伙案近日一审宣判,被告人许某胜犯组织、人涉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8项罪名,黑团伙案数罪并罚,宣判判处有期徒刑25年,随州剥夺政治权利3年,人涉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黑团伙案团伙其他成员分别被判处23年至1年8个月不等的宣判有期徒刑等。

许某胜等12人涉黑恶团伙案线索,随州由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人涉公安部、黑团伙案湖北省公安厅“扫黑办”相继批转,指定安陆市公安局管辖。

2019年11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安陆市检察院指派业务骨干成立专案组,多次前往当地检察机关调取相关材料,审阅案卷,制作的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达百余万字。

检方指控,2001年以来,许某胜在随州市以经营公司为由,拉拢其近亲属及其他社会闲散人员,培养、扶持骨干势力,逐渐形成了以许某胜为组织领导者,以徐某科等4人为骨干成员,以曾某等7人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层级分明、人数众多、结构稳定、分工明确,为非作恶、逞强斗狠,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通过敲诈勒索、强占土地、虚构债务、高利放贷、非法讨债、寻衅滋事、虚假诉讼等非法手段大肆敛财,先后实施23起犯罪,严重破坏当地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准确,罪名成立,均予以支持。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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