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援灾区返程被收过路费? 做到这一点可免费通行

[焦点] 时间:2024-05-05 06:24: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04次

  央视网消息(记者王甲铸):近期,驰援我国河南等地发生暴雨灾害,灾区陕西多支社会救援力量自带物资千里驰援,返程费做费通却有群众反映返程归来,被收在下高速时却遇到了这样一个问题:要被收取高速通行费。过路

  地方高速的到点这一做法让这些爱心人士感觉心里很不“美气”,但实际上只要提前申报,可免通过审核就可以实现免费通行。驰援

  舒战洋是灾区陕西曙光应急救援协会救援队成员,和59名队员分批赶赴河南,返程费做费通参与新乡救援。被收7月26日,过路他们顺利返回陕西,到点却在潼关港口收费站下高速时,可免同行两辆车被收取了约300元高速通行费。驰援舒战洋说,河南方面给他们开具了参与救援的证明,但是港口收费站工作人员并不认可。

  有同样遭遇的,还有网名“把他家的”的爱心人士。这位不愿透露真实姓名的爱心人士采购了800件矿泉水和200箱方便面,送往河南新乡市凤泉区受灾农村,24小时内马不停蹄又紧急赶回西安,在西安未央收费站,工作人员以未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收取了高速通行费。但随后收费站联系他,表示可以退费。

  河南发生灾情的同时,陕西商洛市洛南县也下起了大暴雨。西安市周至县爱心人士孟先生采购了50袋米、50袋面、40桶食用油以及120件矿泉水送往洛南县。返回前,洛南县当地政府给孟先生开具了物资捐赠证明,但是在返回后,武功收费站以没有接到上级文件通知为由,收取了两辆车共228元的高速通行费。孟先生说,不是交不起这个钱,就是感觉心里不“美气”。

  在短视频平台上,陕西高速收费站的行为引发热议,认为不够人性化。那么,对参与救援的社会车辆到底该执行什么样的收费政策?

  7月27日,记者电话联系陕西高速12122服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救援车辆要在应急管理部网站“社会救援服务”入口进行填报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以免费放行,对于已经缴费的,也可以申请退费,“如果不会操作,可以让收费站工作人员进行指导。”

  实际上,2019年,交通运输部和应急管理部就曾联合下发《关于做好社会力量车辆跨省抢险救灾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要求,依法登记注册的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活动,应事先在应急管理部“社会力量参与抢险救灾网上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从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首页登录)备案队伍、装备等基本情况,在申报系统填报车辆信息、行驶路线、通行时间、携带装备、物资种类等信息。应急管理部审核后,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通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沿线收费站免收车辆通行费。

  记者登录应急管理部网站发现,在网站导航栏有“社会救援服务”,点击进入二级页面后,右侧有“社会应急力量管理系统”图标,有“管理部门”和“社会力量”两个入口,点击“社会力量”进入,注册完成后即可进入“应急资源管理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完成相关信息的备案和申报。

  申报完成后,不仅沿线收费站免收车辆通行费,按照《通知》要求,服务区做好优先加油、加水、餐饮、住宿、车辆维修等公路通行服务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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