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亡女童父亲称保姆在庭上不停狡辩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

[知识] 时间:2024-04-30 13:49:4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5次

2022年6月14日晚,坠亡在浙江杭州,女童保姆吴某某因粗心大意,父亲将女童遗留在电梯轿厢内,称保随后女童独自随电梯升到8楼后,姆庭边哭边走出电梯找人,停狡从楼道的辩背窗户处坠楼身亡。

坠亡女童父亲称保姆在庭上不停狡辩 背后真相实在让人惊愕

2023年4月18日中午12时30分许,相实“杭州女童坠楼案”在杭州拱墅区人民法院结束审理。让人被告人吴秀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惊愕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秀芳疏忽大意,坠亡致幼儿高坠死亡,女童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父亲

在经过一上午的称保审理后,法院宣布休庭,姆庭将择期宣判。

公诉人: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央视新闻,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2年6月8日,被告人吴秀芳受雇至陈某江、赵某家中担任保姆,负责照看其女儿陈某某(2020年8月19日出生)。6月14日20时许,吴秀芳带陈某某从杭州市拱墅区某小区2幢3单元15楼乘坐电梯下至1楼,因疏忽致陈某某被单独留在电梯内。后电梯自动上行至8楼,陈某某走出电梯,爬上8楼过道窗台坠落至2楼平台,经送医于当晚被宣布死亡。同日,吴秀芳主动向来现场调查的民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情况,后被带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次日被传唤到案。

庭审中,法庭充分保障了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吴秀芳疏忽大意,致幼儿高坠死亡,应当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害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名及构成自首等提出异议。被告人吴秀芳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均无异议;辩护人以被告人有自首等情节请求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吴秀芳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旁听了案件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

家属要求:过失致人死亡罪更改为间接故意杀人罪

据封面新闻,女童父亲陈长江走出法庭介绍,案件审理比较顺利,保姆吴某某承认了将孩子遗留在电梯的过失,家属递交的更改罪名为间接故意杀人罪申请,已交由合议庭研究。

海报新闻直播截图

陈长江走出法庭后,在路口紧紧搂住妻子的肩膀,安抚哭泣的妻子。他说,出事之后第一次再见到保姆吴某某,吴某某此前一直声称孩子是自行返回电梯捡树枝被关住,在法庭上被证实为虚假,吴某某承认是自己过失导致孩子被遗留电梯。

“她在法庭上哭的声音比我还大,说她很想孩子,对不起孩子。我不相信是真的。”陈长江表示,他的代理律师当庭提出,要求将吴某某现有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更改为间接故意杀人罪,法官将此要求转交合议庭,庭后研究处理。

“我们会把今天的情况告诉孩子。至于最后怎么判,相信法律和法官会作出合理判决。”陈长江表示。

案情梳理

电梯监控显示,2022年6月14日晚8时05分左右,保姆带着女童乘坐电梯到达1楼后,拉着滑板车先行走出。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保姆回头发现孩子并未跟出来,尝试用滑板车挡住电梯门,但电梯门随后关闭。

孩子呆立几秒后在电梯里大哭,大声呼喊“阿姨”。电梯静止约30秒之后开始上行,最后在8楼停止。8时06分07秒,电梯在8楼打开,孩子跑出电梯,在监控录像里消失。几分钟后,孩子从8楼走廊窗台跌下。

事发时孩子被遗忘在电梯间监控画面 孩子父亲供图(图片来源:潮新闻)

开庭前,孩子父亲陈先生在接受潮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被遗留在电梯间到坠楼,大约3分钟左右。保姆在8分钟之后才联系他,告知其孩子不见了。

陈先生认为,孩子坠楼有很明显的巨响声,保姆所在处可以听到声音,但保姆并未及时救助,反倒一直撒谎延误抢救时间。“她一会和我说自己在一楼,一会说在负一楼,耽误我找寻孩子的时间。孩子送医后,因内伤过重身亡,错过了‘黄金抢救时间’。”

去年事发后,潮新闻记者曾对话该保姆,她称自己并非故意而为之:“电梯门关上后,心很乱,按了电梯,但门怎么都打不开。”

保姆行为是否符合“间接故意杀人”?律师深度解析

据潇湘晨报记者采访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律师罗灿,罗灿表示,如果法院认定保姆吴某某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没有自首、立功等法定减轻情节的条件下,同时在没有得到被害人家属谅解的情况下,其面临的刑期可能是3到7年。我国法律规定,被判处3年以上的刑期的情况下,没有适用非监禁刑的可能。

对于女童父亲陈先生提出的“全力争取将罪名改为间接故意杀人罪”,罗灿表示,保姆吴某某在主观上是否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区分她是否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较为关键的问题。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是存在较大区别的。故意犯罪规定在刑法的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从刑法第十四条关于故意犯罪的法条表述,在法理上,故意犯罪也分为两种故意,即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间接故意的犯罪与过失犯罪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相同点是,都已经预见到结果可能发生。不同点在于,间接故意是行为人在主观上持有一种放任的态度,结果的发生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在客观上行为人没有采取避免措施。

回到本案,保姆吴某某在主观上是否反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是区分她是否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较为关键的问题。

间接故意的杀人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在量刑上也有较大区别。故意杀人罪规定在《刑法》第232条,是这样说的: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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