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云南丽江市政府发布封山禁火令,丽江令要求从4月2日至6月12日期间,发布封山除巡护人员和驻林区内的禁火单位、居民外,云南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丽江令无条件接受管理。发布封山严禁携带打火机、禁火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云南林地、丽江令草地烧荒、发布封山烧秸秆、禁火烧垃圾、云南烧香、丽江令烧纸钱、发布封山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等用火行为;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禁火区域实施切割电焊、开山爆破等涉火涉电作业。
封山禁火令还规定,如果有违反封山禁火规定的,拒不服从管理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先曝光、通报所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全文如下:
丽江市人民政府封山禁火令
一、封山禁火时间:2021年4月2日至6月15日。
二、封山禁火范围:丽江市行政区域内的林区、林地、草地。
三、封山期间,除巡护人员和驻林区内的单位、居民外,其他车辆和人员进入林区必须进行审批并登记检查,无条件接受管理。
四、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五、严禁在林区、林地、草地烧荒、烧秸秆、烧垃圾、烧香、烧纸钱、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等用火行为。
六、严禁未经审批擅自在禁火区域实施切割电焊、开山爆破等涉火涉电作业。
七、违反封山禁火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一律先曝光、通报所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八、本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任何单位、个人有权利对违反本令的行为进行检举、揭发。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丽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丽江市林业草原局供稿
(责任编辑: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