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9日起,月号雇主在引进非马来西亚籍的起入客工前,必须先向人力部提交住宿证明,境新加坡如租赁协议或与宿舍业者签署的需提合同。这项措施将于9月11日星期一正式生效。供住人力部将在进行必要的宿证审核后批准雇主的申请,并核实客工入职中心的月号预订信息。
文告指出,起入雇主应在招聘计划中考虑这一审核过程所需的境新加坡时间。对于将客工安置在专用宿舍、需提工地临时宿舍、供住临时居住许可宿舍或自有宿舍的宿证雇主,他们可以在一周内获得人力部的月号批准。但如果雇主将客工安排在私人住宅、起入酒店或旅舍等地,境新加坡由于需要进行额外的审核,批准过程可能需要至少六周时间。
人力部解释,由于冠病疫情导致一些工程项目延误,为帮助雇主赶上进度,政府已经在客工引进方面提供了便利。今年7月,建筑、海事船厂和加工业的工作准证客工人数较疫情前增加了19%。
尽管政府一直与业界合作,增加宿舍床位供应,但由于客工人数的增加,宿舍几乎已满员,导致更多的客工被安置在宿舍之外的地方。人力部表示:“我们必须缓解非宿舍型住宿的需求,以确保客工能够获得合理的住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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