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等10部门“三定”规定公布

[时尚] 时间:2024-04-29 06:17: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35次

  涉及了职能调整、三定职责明确和编制的国务公厅确定

  中国机构编制网日前公布国务院办公厅等1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各部门的院办规定中涉及了职能调整、职责明确和编制的等部定确定。

  这10个部门的门规“三定”规定,是三定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经报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后公布的国务公厅。

  多部门职能调整并取消相应内设机构

  这一次公布的院办1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规交通运输部、三定商务部、国务公厅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院办国家能源局、等部定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门规中国地震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职能调整是这一轮公布的“三定”规定的重要内容。这些职能调整都是按照按照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规定进行。

  如组建国家卫健委时明确,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工信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次“三定”规定中也明确,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职责,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此外,国家能源局原油、天然气等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划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安部指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划入住建部。

  一些部门的职能调整后,内设机构也进行了相应的取消。如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职责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职责划入审计署,不再保留监督一局(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住建部城乡规划管理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不再保留城乡规划司。

  应急管理职能从各部门“归口”应急管理部

  按照改革方案,全新组建的一些部、总局的职能也从调整前分布在的其他部门全面归口。如这一次公布的10个部门的“三定”规定,国务院办公厅、中国地震局等部门应急管理的职能就全部调整到了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

  按照相关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应急管理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中国地震局震灾应急救援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不再保留震灾应急救援司。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组建后,一新部门的职能也进行了划入。如商务部的“三定”规定就明确,商务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职责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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