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婴幼儿健康 国家卫生健康委要求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

[百科] 时间:2024-05-04 12:24:0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85次

  央视网消息:为促进托育机构规范发展,保障保障婴幼儿健康,婴幼育机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日前印发通知,儿健要求做好托育机构卫生评价工作。康国康委

  通知规定,家卫价工托育机构向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时,生健生评应当满足环境卫生、好托设施设备、构卫人员配备、保障卫生保健制度等卫生评价基本标准。婴幼育机其中明确,儿健需要获得冬季日照的康国康委婴幼儿生活用房,窗洞开口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家卫价工20%。夏季天气炎热地区的生健生评婴幼儿生活用房不宜朝西;当不可避免时,应采取遮阳措施。好托婴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乳儿班和托小班应有安全围栏、地垫。室内环境中甲醛、苯等检测结果应符合国家《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要求。托育机构应设有保健观察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至少设有1张儿童观察床。保健观察室应与婴幼儿生活用房有适当的距离。每个托育机构至少明确1名专(兼)职保健员。保健员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合格,负责晨(午)检,协助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儿童保健、传染病防控等工作。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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