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猎捕2只白腹锦鸡获刑一年半

[休闲] 时间:2024-04-27 18:36: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48次

  

审判现场。

  云南网讯(记者 尹瑞峰)2月24日,男猎年半楚雄彝族自治州大姚县人民法院、捕只白腹姚安县人民法院各审结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锦鸡两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获刑大姚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云南并处罚金5000元;姚安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鲁某某拘役6个月。男猎年半

  大姚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捕只白腹2019年3月间,锦鸡被告人起某某先后两次到大姚县金碧镇某山林使用鸟扣猎捕白腹锦鸡,获刑共捕获2只,云南捕获后拿到其侄子家共同食用。男猎年半经鉴定,捕只白腹涉案2只白腹锦鸡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锦鸡起某某的获刑行为构成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一审宣判后,起某某当庭表示悔罪、服判。

审判现场。

  姚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6月2日、3日晚,被告人鲁某某到花椒园州级自然保护区内捕捉25只野生石蹦,2019年6月3日21时许被姚安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获。经鉴定,被告人捕捉的野生石蹦属双团棘胸蛙,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被告人鲁某某的行为构成了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6个月。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云南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交易,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下一步,云南法院将持续加大对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公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自觉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共同维护生态环境平衡。

  云南网通讯员 胡飏鹍 王莉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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